各师范生培养二级学院:
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8日至19日进行。为督促学生做好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苏教考[2019]6号文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
考生在4月16日至19日报名期间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已参加 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
三、审核时间及要求
(一)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由所在院校于4月16日至18日进行审核。
(二)报考中职科目和新增科目的考生由江苏理工学院和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于4月19日至20日分别进行网上审核。
(三)其他考生4月19日至20日在所报考区指定地点由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按照户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所在地选择面试考区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非内地(大陆)高校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2.按照人事关系所在地选择面试考区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内地(大陆)高校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签订合同的聘用单位近一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记录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3.按照学籍所在地选择面试考区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3)考生现场审核时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三、支付方式及准考证打印
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为每人135元。考生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支付考试报名费,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22日16:00。2019年5月13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阅。
(二)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对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三)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考生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考试院文件通知为准。(见附件)
附件: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9年3月28日